
实现机动车新车上牌 “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高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减免方式 | |
|---|---|---|---|---|
| 1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上传身份证明照片 | 自动生成 | |
| 2 | 购车发票 | 数据联网核查无误的免于提交 | 免提交 | |
| 3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对预查验车辆,数据联网核查无误的免于提交;非预查验车辆,由申请人提供 | 免提交/不可减免 |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数据联网核查无误的免于提交 | 免提交 | |
| 5 |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 | 数据联网核查无误的免于提交 | 免提交 |
提示: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01
“交管12123
APP”申请
02
按提示上传材料
03
填写信息
04
后台办理
05
制作牌证
06
邮寄送达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立的“新车上牌”服务窗口办理。具体地址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下网点”模块查询。